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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23年春节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3-3-18 11:49:49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胶东在线日讯(通讯员 霞)新元肇启,岁律更新。2023年春节将至,食品消费进入旺季,各类聚餐活动增多。围绕2023年中消协“提振消费信心”消费年主题,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春节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健康至上,注意饮食安全,科学消费。

  购买药品、医用防护口罩和抗原检测试剂盒等防疫药械时,要选择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证)的零售药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或正规的网络平台购买。选购药品,要认准“国药准字”批准文号。患者先咨询医生处方再购买使用,肝肾功能异常或者有胃肠道疾病的人更要谨慎用药,避免产生不良反应。药品、医疗器械都有保质期,广大消费者不必盲目购买、囤积、请按需购买,避免过期或失效造成资源浪费。

  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或外出就餐时,尽量选择整洁、证照齐备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店就餐。谨慎选择生海鲜、生鱼片等高风险食品。如果发现颜色或味道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餐后应主动和收据等就餐凭证;不要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来历不明的食物。消费者尽量选择在大型超市、正规市场购买食品。健康饮食,提倡使用公筷、公勺、践行“光盘行动”。

  农历兔年,包含兔元素的新年装饰、摆设、文创产品已经陆续上市。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此类商品时应注意选择正规商家。尽量在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的商超、电商平台购买节庆商品,该类商家的采购和服务程序一般较为健全,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也相对有保障。此外,要过度包装。在购买商品时,尽量不选择层数过多、空隙率过大、成本过高的包装,不攀比、不浪费,养成绿色消费的好习惯。

  消费者在购物、用餐、旅游时,要留意经营者是否明码标价;消费者在消费时,要注意商家是否有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的现象;是否有标价内容和折扣幅度实际不符、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情况;要注意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等行为。消费者要注意保留、收据等凭证,以便在权益受损时方便。

  烟台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养成并妥善保管购物、小票、电子交易码等有效凭证的良好习惯。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与商家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依法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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