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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赣州市章贡区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10-15 17:03:57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江西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赣教办〔2022〕18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23〕32号)、《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工作意见》(赣办发〔2017〕3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和健康发展,义务教育的公平,现结合《赣州市章贡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区教体字〔2020〕12号)和本区实际,制定2023年赣州市章贡区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1.章贡区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由章贡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依法招生、规范招生、阳光招生,夯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发展的获得感。

  2.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在区教体 局的统筹指导下,按照“学生自愿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得采用面试、选拔性考试等形式选拔生源。

  3.赣州一中、赣州三中、赣州中学和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上级教育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

  2.现在章贡区区域外小学就读的章贡区户籍六年级毕业生,按照区教育考试中心公布的报名登记公告(将另发通知)要求到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登记。

  赣州一中420人;赣州三中520人,其中青年校区280人,赞贤校区240人;赣州中学420人。

  上述招生计划均含享受拥军政策和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等优待政策的生源。现役军人子女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依据相关政策统筹安置,并向社会公示。

  3.招生范围:以章江为界,分河套内老城区和章江新区,户籍在河套内老城区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片区划分,可自愿报名选择参加赣州一中或者赣州三中青年校区的派位;户籍在章江新区(水南街道、章江街道户籍)的符合条件的生源,可自愿报名选择参加赣州中学或赣州三中赞贤校区的派位。

  赣州一中:户口地址在章江北大道2—56号,营角上以东(不含营角上),文明大道单号1—63号、双号2—58号,红旗大道单号1—37号、双号2—66号,大公单号1—89号、双号2—108号,文清以东(不含文清),建国以东(不含建国)的学生。

  赣州三中青年校区:户口地址在章江北大道58号(含58号)以后,营角上以西(含营角上),文明大道单号65号(含65号)以后,双号60号(含60号)以后,红旗大道单号39号(含39号)以后、双号68号(含68号)以后,大公单号91号(含91号)以后、双号110号(含110号)以后,文清以西(含文清),建国以西(含建国)的学生。

  赣州三中赞贤校区:户口地址在章江新区(水南、章江街道户籍)的学生可以选报赣州三中赞贤校区。

  章贡区籍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在时间内到区教育考试中心按程序完成户籍、学籍、房屋产权证等验审和报名信息登记后,可报名参加电脑派位。

  (1)发放报名序号条。7月7日,符合报名条件的章贡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到原就读的小学(外地回章贡区且已参加小学升初中报名登记的本区户籍六年级毕业学生到区教育考试中心)领取章贡区教育考试中心编排的报名序号条。

  (2)现场申请登记。7月10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含外地返回章贡区户籍地就读的六年级毕业学生)凭原就读小学或章贡区教育考试中心发放的报名序号条、学生户口簿到其所在片区初中学校现场申请登记。

  学生按和所划片区自愿报名,只能选报一所学校,若多选或错选,则取消该生参加电脑派位的报名资格。

  时间:7月11日上午10点前,赣州一中、赣州三中、赣州中学3所中学学生花名册(纸质)和学生报名信息U盘。

  6.录取。如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则直接全额录取;如果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则按学校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时间:7月14日上午9:00,地点:赣州市阳明小学西郊校区。

  赣州一中、赣州三中、赣州中学3所中学电脑随机派位到的学生(即已录取),将不再按学区录取或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未录取到赣州一中、赣州三中、赣州中学或民办学校的学生,若符合章贡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2023年初中招生计划数,按照学区划分,录取至章贡区区域内其他公办中学。

  第二批次录取:赣州二中、赣州四中、赣州七中、赣南师大附中、章贡中学京九校区、章贡中学濂江校区、章贡中学赞贤校区、阳明中学、赣州九中、沙石中学、阳明中学高新校区、水西中学。

  (1)章贡中学濂江校区、赞贤校区七年级新生分批次录取,第一批次录取:章贡中学濂江校区、赞贤校区学区内符合“三个一致”条件的生源可自愿报名(具体报名方式将另行通知),选贡中学濂江校区或章贡中学赞贤校区,如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校区,则直接全额录取。如果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校区,则按校区招生计划数进行二次分流,由学生自愿报名分流到阳明中学。第二批次录取:未被第一批次录取的生源由教育部门统筹安置到学位有余的校区或学校就读。

  (2)赣州二中、赣州四中、赣南师大附中、章贡中学京九校区、阳明中学、赣州九中、沙石中学、阳明中学高新校区、水西中学根据学生人数、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或区域等因素划片招生。

  (3)根据城市规划和发展需要,赣州七中北区须择址另建,现址2023年秋季开始停止招收新生,将分批次分流安置2023年秋季赣州七中七年级的生源,分流的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届时将会由小学召开六年级家长会进行布置。

  在区外就读的章贡区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需返回章贡区户籍地就读初中,按持符合要求的材料到章贡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招生录取时与本区在校小学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5.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按照《章贡区加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法》执行。

  (二)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在区教体局的统筹指导下,按照“学生自愿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得采用面试、选拔性考试等形式选拔生源

  各民办学校在接收区外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不含在章贡区参加了小学升初中报名登记的学生)预报名和信息登记时,应先审核其全国电子学籍信息,并按区教体局统一要求进行登记。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具体招生方式及要求详见《2023年章贡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1.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户口地址以区教育考试中心学籍审核时验审的户口地址为准。验审之后若变更了户口地址的,当年招录依据。

  2.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升初中,原已在章贡区就读小学的,由教育部门统筹招生录取。新转入的按照《赣州市章贡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区教体字〔2020〕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章贡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章贡区2023年秋季转学公告》要求,执行以居住证为主的招生政策。

  3.小学升初中公办学校的生源录取顺序参照《赣州市章贡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区教体字〔2020〕12号)执行。章贡区区域内空挂户、搭户、集体户口和非住宅性商品处的户口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主要依据,若其户口所在地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部门统筹调剂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

  4.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招生,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不得为未通过统一录取、违规招生的学生注册学籍,不得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不得接收无本校学籍学生就读。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要为其建立学籍,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唯一性,终身不变。要加强学籍日常管理,学籍管理员要加强与班主任联系与沟通,每年进行一次学籍检查,切实保障学籍系统中的班级数和班额数与实际班级总数和各班人数一致,切实做到招生录取名单、学生学籍、实际就读学校三者一致。要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未注册初中学籍的,不得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注册高中学籍。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特殊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5.遵循省、市、区招生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区属学校学位情况,因地、因校制宜,从2023年秋季新生开始,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平、统筹安排”原则,在符合入学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试行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服务,逐步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6.落实政策性优抚对象等子女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区教体局将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